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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的本质和特征 ; (一)、法、法律的含义1、西语中法与法律的区别 ; 2、我国广义的法律和狭义的法律 ; (二)、法的本质1、非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 ; 2、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:(1)国家阶级意志性 ; (2)物质制约性 ; (三)、法律的特征1、法律是调整任命行为的规范——法的规范性 ; 2、法律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规范——国家意志性、★普遍适用性 ; 3、法律是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行为规范——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; 4、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规范——国家强制性 ; 二、 ;法律的起源和演进 ; (一)、法律的起源1、起源的原因 ;(1)经济原因 ; (2)政治原因 ; 2、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(1)法律由个别调整逐步发展到规范性调整 ; (2)法律又习惯到习惯法再到制定法 ; (3)法律由于道德规范、宗教规范混为一体到相对独立 ; (二)、法律的演进1、古代法 ; 2、资本主义法 ;★资本主义法两法系 ; 3、社会主义法 ; 三、 ;法律的作用 ; (一)、法律作用的含义1、含义(1)法律作用的概念 ; (2)实质:国家权力运行过程的体现 ; 2、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区别(1)考察基点 ; ( ;2)作用对象 ; (3)存在方式 ; (4)所处层面 ; (5)发挥作用的前提 ; (二)、法律的规范作用1、指引作用——本人的行为——(1)确定的指引和有选择的指引 ; (2)羁束的指引和非羁束的指引 ; (3)原则的指引和具体的指引 ; 2、评价作用——他人的行为——专门性评价和一般性评价 ; 3、预测作用——人们相互间的行为 ; 4、教育作用——一般人的行为 ; 5、强制作用——违法犯罪行为 ; (三)法的社会作用1、维护阶级统治 ; 2、执行社会公共事务 ; (四)★★★法律的局限性1、法律调整的对象是人的行为,法律调整的范围不是无限的 ; 2、法律自身特点产生的局限性 ; 3、法律的制定和实施首任的因素的影响 ; 4、法律的实施受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社会因素的影响 ; PATE ;TWO ;法律的制定 ; 四、 ;法律的制定 ; (一) ;法律制定的含义1概念 ; 2特征(1)国家的一项专门性活动 ; (2)包括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和经授权的国家级过的法律制定活动 ; (3)内容:创制、修改、补充、废止 ; (4)依法定程序进行 ; 3立法权和立法体制:我国现行的立法体制——一元制多层次 ; (二) ;法律制定的原则1合宪性和法制统一原则 ; ★ ;2科学性原则 ; ★ ;3民主性原则 ; (三) ;法律制定的程序1法律案的提出 ; 2法律案的审议 ; 3法律草案的表决(最具决定意义的一步) ; 4法律的公布 ; (四) ;★法律的效力 ;1对人的效力 ; 2、空间效力 ; 3、时间效力——溯及力 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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